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西襄说目的汾网是为了吸引眼球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警迅即查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博眼男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山西警方提示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
责任编辑:席沛钊
经批评教育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同时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不恶意造谣、临汾市人。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不轻信传言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该贴发出后,对此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到案后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6月9日上午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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